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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 :在知识产权的护航下奏响未来乐章

更新时间:2025-07-09 15:31  浏览量:2

商标不仅能精准地将电子音乐作品区分开来,还能通过品牌授权、商业合作和周边产品开发等方式,为电子音乐创作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在电子娱乐产业版图中,《黑神话:悟空》的横空出世成为了那颗最耀眼的星星。这款游戏发布后,首周销量就突破千万大关,在Steam平台创下230万玩家同时在线的惊人纪录,堪称现象级游戏巨作。除了令人眼花缭乱的打斗场景和4K超高清画质,让玩家们沉浸其中的,还有令人耳目一新的配乐。该游戏不仅对经典电音作品——86版《西游记》序曲《云宫迅音》进行创新改编,还推出多首电子音乐原创作品,如《往生咒》《戒网》等。其中,《往生咒》更是将传统佛教经文与电子音乐的节奏、旋律完美结合,同时加入说唱元素,彻底打破了传统游戏音乐的框架,创造出一种古老与现代交织的独特风格。电子音乐与游戏画面的绝妙融合,为玩家打造了一个奇幻又震撼的西游世界。电子音乐,简单来说,就是用电子乐器和电子音乐技术创作出来的音乐。从特雷门琴、电吉他、电子鼓到声音合成器、计算机,音乐人能用这些乐器或设备创作出千变万化的电子音乐。自诞生至今的100多年里,电子音乐形成了House(浩室音乐)、Techno(科技舞曲)、Trance(迷幻电子乐)、Dubstep(低音步)、Ambient(氛围音乐)、EDM(电子舞曲)等多个流派。无论是为游戏、影视作品增添艺术氛围,还是在电子音乐节、健身场馆、夜店舞厅里点燃热情,电子音乐都能轻松驾驭,展现独特的魅力。
电子音乐的奇幻旅程:从实验室到舞台
电子音乐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它的故事要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特雷门琴的发明和法国作曲家用磁带剪辑技术把工业噪音变成音乐的尝试,为电子音乐突破传统声学的限制奠定了基础。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电子音乐进入发展的“黄金时代”,穆格合成器的普及、数字技术的融入、MIDI协议的诞生,还有数字音频工作站(DAW)的问世,让电子音乐的进步不断加速。进入 21世纪,软件合成器和流媒体技术的出现,更加激发了电子音乐的创造力,不仅传奇组合Daft Punk凭借《Get Lucky》获得了格莱美奖,Avicii的《Wake Me Up》更是在全球各大榜单上横扫千军,让电子音乐成为跨越流派和媒介的超级音乐形式。 中国电子音乐起步稍晚,但发展迅速。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摇滚乐和电子乐开始在中国萌芽。《黑神话:悟空》中获得授权的《西游记》序曲《云宫迅音》就是中国电子音乐的“开山之作”,它把电子乐器和管弦乐完美结合,让无数人第一次感受到电子音乐的魅力。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科技和音乐制作技术的进步,中国电子音乐优秀作品层出不穷。2010年以后,中国电子音乐进入成熟期,风格越来越多元。比如徐梦圆的《China-XX》系列,把中国传统音乐元素和电子音乐巧妙融合,大气的旋律配上强烈的节奏,让中国风的电子音乐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电子音乐制作人开始和国际厂牌合作,把作品推向全球。知识产权:电子音乐的“超级护盾”
在全球电子音乐蓬勃发展的浪潮中,知识产权就像一位“超级英雄”,全程守护着电子音乐的成长。从创作灵感的闪现,到编曲的精雕细琢,再到制作的匠心独运,最后到发行的广泛传播,电子音乐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 著作权是电子音乐的“第一道防线”。通过著作权法,创作者可以阻止自己的作品被未经授权地复制、传播或改编。邻接权还会保护电子音乐的表演、录音等环节。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水印和区块链技术也被用在了著作权保护上,它们给作品贴上了“独一无二的标签”,让著作权的归属和追踪变得清清楚楚。 在国际上,电子音乐版权保护的“武器库”也在不断升级。欧盟的《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和美国的《音乐现代化法案》推动了版权保护的现代化进程。数字版权管理(DRM)和AI技术也在不断优化版权管理的效率。在国内,版权保护的“盾牌”也越来越坚固。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一步明确了音乐版权的保护机制,推动了音乐产业的正版化进程。据中研网报道,2023年底,中国数字音乐的正版率已经达到了惊人的96%,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62%)。这充分说明,版权保护不仅重要,还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专利则是电子音乐创新的“隐形推手”。从音乐创作工具、音频处理技术,到版权管理技术、音乐推荐算法,再到乐器创新,专利在电子音乐的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大流媒体平台和电子乐器制造商都深知技术创新的重要性,纷纷围绕核心技术展开专利布局,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比如,全球最大的音乐流媒体平台Spotify在全球申请了1124件专利,主要集中在用户体验和交互技术上;而雅马哈、索尼等电子音乐设备制造商的专利申请更多聚焦在乐器制作和音频处理技术上。国内知名的网易云音乐平台则在音乐处理及相关技术领域进行了广泛的专利布局,涵盖音频处理、乐谱生成、虚拟权益管理等多个方面,已经拥有1000多件授权专利或申请。 商标更是电子音乐创作者的“商业护城河”。通过注册商标,创作者可以将自己的作品与其他创作者的作品区分开来,还能通过品牌授权、商业合作、开发周边产品等方式,挖掘更多的商业价值。比如,电子音乐界的传奇组合Daft Punk为其机器人形象和名字注册了商标,著名DJ和制作人Deadmau5为自己的老鼠头盔和品牌注册了商标,并广泛应用于音乐作品、周边产品和现场演出中。我国虚拟歌手洛天依也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作为2024年中国虚拟人IP百强榜榜首,洛天依已申请超过100个“洛天依”文字商标,覆盖所有商品和服务类别。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虚拟人核心市场规模为205.2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480.6亿元;2023年虚拟人带动周边市场规模为3334.7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6402.7亿元。版权:电子音乐的“生命线”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包括作者对其创作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等非财产权利,以及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利。录音制品的制作权利通过邻接权来保护,邻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比如,电子音乐人的Remix版本就可以申请邻接权保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音乐使用者必须同时获得录音制品制作者、表演者和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在信息时代,线上音乐平台成了电子音乐创作者发布和传播作品的主要途径。在我国主流音乐平台中,网易云音乐聚集了大量电子音乐创作者和爱好者。网易云音乐不仅为电子音乐作品提供了展示空间,还肩负了版权管理和防范侵权的重任,成为守护音乐创作权益的“第一道防线”。 在版权管理与授权机制方面,网易云音乐除通过与各大唱片公司和其他音乐平台的版权合作获得音乐版权外,还扶持独立音乐人,使其通过签署授权合约成为网易云音乐的签约音乐人。网易云音乐还利用音频指纹技术和区块链技术追踪电子音乐作品的版权信息,防止盗版和抄袭。在维权和防范侵权方面,2024年网易云音乐上线了一站式的维权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投诉平台”,在用户完成资质认证后即可在平台上传相关证据资料,向平台申请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平台接诉后即会进行调查处理,在确认侵权行为后,可自动处理相关侵权行为,帮助举报人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多方面的版权保护措施,网易云音乐在捍卫电子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推动音乐产业稳健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专利:电子音乐背后的“技术引擎”
如果把电子音乐比作一辆高速行驶的赛车,那么专利就是隐藏在引擎盖下的“技术动力”。 专利制度通过授予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保护创新成果并激励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电子音乐创作中的音频处理方法、乐器改进都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获得法律保护。专利不仅保障了创作者权益,更为整个行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电子音乐领域,雅马哈公司“FM合成技术”的专利布局堪称经典案例。FM合成技术由斯坦福大学John Chowning教授发明,并被斯坦福大学申请了“利用FM合成音乐声音的方法”专利。雅马哈公司敏锐地捕捉到了这项技术的潜力,从斯坦福大学获得了专利授权,并围绕该技术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专利组合和布局,在全球申请了超过500件专利。专利组合方面,雅马哈公司以斯坦福大学的授权专利为基础,不断对声音合成技术进行改进,如引入反馈环节、提高采样率、通过物理建模模拟真实乐器的声音等;还进一步改进合成器的结构,如在不损失声音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存储器数量;并将合成器与新的电子音乐设备或技术,如MIDI音序器、DAW(数字音频工作站)融合……这些专利不仅保护了FM合成技术的核心,还拓展了该技术在电子乐器、音频设备和多媒体领域的广泛应用。专利布局上,雅马哈公司在日本、美国、欧洲和中国等主要市场都申请了大量专利,还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简化专利申请流程使其专利申请进入更多国家,形成全球保护网络。 基于FM调频专利技术,雅马哈推出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电子合成器产品,如GS-1、DX7和SY77等,DX7合成器更是当时的“爆款”产品,全球销量超过20万台。这项专利已为斯坦福大学带来超过2000万美元的收入,成为该校历史上最具商业价值的专利之一。 通过与斯坦福大学的合作,雅马哈不仅将FM合成技术成功商业化,还通过持续创新和专利保护,推动了电子音乐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应用和发展,为全球音乐产业和音频技术的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虚拟歌手洛天依登上冬奥舞台。商标:电子音乐的“流量密码”
在这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商标和品牌对于电子音乐创作者来说,就是那把打开商业成功大门的“金钥匙”。商标不仅能精准地将电子音乐作品区分开来,还能通过品牌授权、商业合作和周边产品开发等方式,为电子音乐创作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或服务中使用的,能够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这些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我国商标分为45个类别,其中包含34类商品商标和11类服务商标。 我国虚拟歌手洛天依的商标保护和品牌运营堪称典范。自她出道起,洛天依的运营方上海禾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禾念)就开始全面布局商标注册,在全品类45个类别提交了商标申请,为洛天依的商业拓展筑牢了法律基础。凭借高人气和广泛的粉丝基础,洛天依不仅与美年达、肯德基等知名品牌展开合作,还多次登上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主流媒体,甚至登上了《芭莎》杂志封面,成功拓展了在时尚领域的影响力。通过这些合作,洛天依的商业价值被最大化地挖掘出来,成为了虚拟偶像领域的“顶流”。然而,洛天依的商标保护之路并非一帆风顺。2019年,某食品公司在第32类饮料商品上申请注册“洛天依 LUOTIANYI”商标,上海禾念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审查裁定该商标不予注册。洛天依的商标维权成功充分彰显了知识产权保护在维护品牌价值和商业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电子音乐知识产权的“未来战场”
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电子音乐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先,权利归属的界定变得愈发复杂。电子音乐的创作会涉及作曲、编曲、混音等多个环节,有众多创作者参与其中,具体贡献难以精确量化,极易引发权益归属纠纷。其次,电子音乐的复制与传播极为便捷,非法采样、未经授权的分享等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与此同时,AI生成音乐所使用的训练数据的合法性、生成作品的原创性认定也存在较大难度。此外,社交媒体、短视频、现场直播等新兴传播渠道的快速崛起,使电子音乐的传播速度大幅提升,侵权行为也变得更加隐蔽,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政策文件,实施了专项行动。权属划分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相继发文认可并鼓励利用区块链技术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有越来越多的主流的音乐平台采用数字水印、数字版权管理(DRM)等技术手段确保音乐作品的合法使用和收益分配,有效追踪和识别侵权行为。对于AI生成音乐,2023年,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电子音乐AI工具训练数据应具有合法来源;针对网络盗版行为,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持续开展“剑网”专项打击行动,在“剑网2023”专项行动中共查办涉网侵权盗版案件1513件。我国还积极参与构建知识产权全球化的保护机制,为中国电子音乐走向国际奠定法律基础。 通过这些措施,我国在电子音乐版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需持续努力,以应对新技术环境下的问题。在这个充满无限可能的数字时代,也唯有知识产权为电子音乐保驾护航,才能使电子音乐在未来的舞台上绽放更加耀眼的光芒。(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文章来源:《创意世界》2025年6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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