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看透人心!DS分析张碧晨坚称自己是年轮“唯一原唱”的表态
更新时间:2025-07-26 19:27 浏览量:1
近日,张碧晨坚称自己是《年轮》“唯一原唱”的表态,表面看是法律定义之争,实则涉及市场利益、行业地位、版权规则模糊等多重深层动因。结合事件背景和行业逻辑,可梳理出以下核心原因及内在矛盾:
1. 代表作的话语权争夺
《年轮》作为张碧晨职业生涯最具传播度的OST代表作之一(QQ音乐收藏量1400万+,远超汪苏泷版的470万+),是其商业价值的核心资产。强调“唯一原唱”可巩固其“首唱者”的市场认知,提升演出邀约价格、翻唱授权分成议价力,避免因“双原唱”标签稀释独家性。
2. OST红利的独占诉求
张碧晨版本因2015年《花千骨》剧集热播率先发行(6月15日),成为大众情感记忆的载体。其工作室引用“剧中唯一使用版本”主张,旨在绑定剧集长尾红利,将“传播度优势”转化为“法律唯一性”。
1. “首次公开发行”的时间线强调
张碧晨方以《著作权法》中“原唱即首次公开发行者”的定义为据,突出其版本早于汪苏泷男声版15天发行(2015年6月15日 vs 6月30日),并出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记录,试图从行政层面确立唯一性。
2. 合同条款的模糊性利用
工作室称签约时未被告知存在“同期双版本”计划,合同亦未约定“双原唱”。借此将汪苏泷版本定义为“创作者自唱版”而非“立项原唱”,否定其与原声带的同等地位。但汪苏泷方晒出2015年项目邮件,证明双版本为初始规划,反证张方声明矛盾。
1. 非创作型歌手的脆弱性
张碧晨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登记显示:其作为演唱者的歌曲仅12首,词曲创作数为零。在“创作权>演唱权”的行业结构中,她需通过强化“原唱”身份弥补创作话语权的缺失。一旦接受“双原唱”,可能被视为“可替代的演绎者”而非作品灵魂人物。
2. 应对网红言论的防御性策略
网红“旺仔小乔”宣称“原唱仅张碧晨”引发舆论危机后,张碧晨方若妥协可能被解读为“默认历史标注错误”,损害公众形象。坚持“唯一原唱”成为危机公关中的立场固化,试图以强势声明对冲粉丝质疑。
1. 低估版权方反制能力
汪苏泷作为词曲著作权人,直接收回《年轮》所有演唱授权,使张碧晨丧失公开演唱权。此前案例(如金志文翻唱汪苏泷作品被下架)证明版权方拥有绝对控制力,张方的“法律战”反而导致代表作冻结。
2. 行业关系与公众形象折损
双原唱本为OST惯例(如《知否知否》),张碧晨的强硬态度被批“忽视创作本源”,导致与汪苏泷十年合作破裂,路人缘下滑。网友普遍认为其“因虚名失实利”。
此次争议折射出音乐产业的三重困境:
- 法律层面:“原唱”无明确定义,尤其OST多版本场景下权属模糊;
- 平台操作:QQ音乐(曾标唯一原唱)与网易云(标双原唱)的标注差异加剧公众混淆;
- 网红经济:商业化翻唱未规范标注创作者(如旺仔小乔),误导受众认知。
张碧晨的坚持本质是表演者在模糊规则中对自身贡献的过度捍卫,但版权归属的绝对性(汪苏泷拥有核心著作权)决定了其诉求的不可持续性。
张碧晨的“唯一原唱”主张,表面为维护历史贡献和市场认知,实则暴露了非创作型歌手在版权生态中的结构性弱势——演唱者的辉煌永远依附于创作者的授权。
若其初期接纳“双原唱”共识(汪苏泷从未否认张的贡献),既能保全代表作演唱权,又可借创作背书提升作品厚度。而如今版权收回,双方十年合作以“告别”告终,恰印证了行业箴言:版权是刀,情怀是鞘,拔刀出鞘的那一刻,没有真正的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