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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碧晨汪苏泷《年轮》一首歌,两个原唱?背后暴露的音乐行业困境

更新时间:2025-07-27 00:35  浏览量:1

2025年7月25日,张碧晨工作室发布声明,回应《年轮》版权争议。声明称,经核查原经纪方与制作方合约,张碧晨依法享有该歌曲全球范围内的永久演唱权,并出于“尊重与自我选择”,今后将不再演唱该歌曲。同时,张碧晨方特别感谢词曲作者(含汪苏泷)对作品的贡献。这一声明迅速引爆舆论,将原本隐于幕后的版权争议推至公众视野。

而早在7月25日凌晨,汪苏泷方已率先发声,宣布收回《年轮》所有商业演唱授权。他指出自己作为创作者和原唱,该歌曲为“双原唱”性质,即男女声版本并存。这一立场迅速引发张碧晨方反驳,双方围绕“原唱”身份展开激烈交锋,掀起新一轮音乐版权争议。

《年轮》:一首歌,两个原唱?

《年轮》是2015年电视剧《花千骨》的插曲,最初由张碧晨演唱,并于2015年6月15日作为剧版插曲上线,迅速成为现象级歌曲。此后,汪苏泷推出男声版本,同样获得广泛传播。自此,这首歌便以“双版本”形式存在,张碧晨与汪苏泷分别代表男女声原唱,成为大众心中的“双原唱”。

然而,随着双方对“原唱”身份的界定出现分歧,争议愈演愈烈。张碧晨工作室强调,自己是“唯一原唱”,并提供了国家级版权登记、平台首发记录等证据,证明其版本早于汪苏泷男声版上线,因此应为行业惯例所认定的“首唱者”与“原唱者”。而汪苏泷方则出示了项目初期邮件,证明在创作阶段已规划男女双版本同步存在,男声版仅因制作流程延后发布,并非候补。

这场争议的核心,正是“原唱”概念的模糊性。中国《著作权法》并未对“原唱”进行明确定义,仅明确词曲著作权(汪苏泷所有)和表演者权(张碧晨所有)。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张碧晨拥有合法演唱权,但商业演出仍需词曲著作权人许可。汪苏泷作为词曲创作者,拥有授权权,因此他收回授权后,张碧晨再演唱该歌曲,确实可能面临侵权风险。

网红言论激化矛盾,平台操作加剧舆论分裂

这场争议的导火索,源自网红“旺仔小乔”多次宣称“原唱只有张碧晨”,并公开否认汪苏泷的“原唱”身份。此类言论迅速在粉丝群体中发酵,引发双方粉丝争端,形成对立阵营。

与此同时,音乐平台的操作也加剧了舆论分裂。QQ音乐一度移除张碧晨版“原唱”标签(后恢复),而网易云音乐则长期标注“双原唱”,标签混乱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原唱”身份的争议。平台作为音乐传播的重要媒介,其标注方式对公众认知具有重要影响,也暴露出行业标准的缺失。

在汪苏泷深圳演唱会上,他以“深圳(身正)不怕影子斜”谐音梗隔空回应争议,表明自己立场坚定。而张碧晨方则选择主动放弃演唱《年轮》,被部分舆论解读为“体面退出”。这一决定虽为双方矛盾划上句号,但也引发公众对经典作品“绝唱化”的担忧。

合同信息差曝光,音乐产业链权责模糊

此次争议还暴露了音乐产业链中“权责模糊”的问题。据《花千骨》剧方透露,OST由海蝶音乐提供,对汪苏泷与张碧晨合作细节并不知情。这反映出在音乐制作过程中,各方权责缺乏明确界定,授权链条复杂,导致后续版权纠纷难以追溯。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争议暴露出授权合同中“演唱排他性”“权益分配”等条款的缺失。未来,音乐产业亟需建立更清晰的授权机制,明确词曲创作者、演唱者、平台等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行业警示:经典作品成“绝唱”,公众情感受损

这场《年轮》版权争议,最终以张碧晨主动放弃演唱告终,但也带来了不可逆的影响。经典作品因版权博弈沦为“绝唱”,双输局面不仅损害了公众对音乐的情感共鸣,也削弱了歌曲的传播价值。听众本应享受音乐的纯粹,却被迫卷入版权纠纷的漩涡。

从行业角度看,张碧晨与汪苏泷的立场并无根本冲突。张碧晨主张表演者权益,汪苏泷捍卫创作主权,二者皆为音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原唱”概念缺乏统一规范,叠加网红言论的催化,矛盾被无限放大,最终演变为一场舆论风暴。

《年轮》作为一首经典歌曲,承载着无数听众的回忆。如今,因版权争议而面临“绝唱”命运,令人唏嘘。音乐之美,不应被版权束缚,更不应成为粉丝对立的导火索。行业需反思,公众亦需理性。

希望未来,音乐产业能在法律与行业规范的指引下,实现更清晰的权责划分,让经典作品得以自由传播,让音乐回归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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