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版权风云:体面崩塌下的音乐产业困局
更新时间:2025-07-27 23:27 浏览量:1
在华语乐坛的曲库中,《年轮》一度是 KTV 里的热门金曲,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让它从大众娱乐的欢唱榜单,摇身一变成了法律争议的焦点,恰似从温馨舞台被猛地拽进了复杂的法考现场。
这一切的导火索,源自网红旺仔小乔那句“我认定的事不会改”,坚称《年轮》原唱只有张碧晨。谁能料到,这句看似笃定的话语,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瞬间激起千层浪,打破了音乐圈表面的平静,让两位原唱 —— 汪苏泷与张碧晨,在热搜的舞台上展开了一场令人瞩目的“出生证明”之争。一夜之间,音乐版权这个老生常谈却又常被忽视的话题,再次被无情地拽到公众视野的聚光灯下。
2025年7月25日凌晨,互联网宛如被按下了混乱的开关。零点刚过5分钟,汪苏泷工作室率先发声,宣布收回歌曲《年轮》所有商业演唱授权。仅仅15分钟后,张碧晨工作室也不甘示弱,发表声明坚称张碧晨是“无可争议的唯一原唱”。这你来我往的声明发布时间点,犹如紧凑的鼓点,敲打着这场版权纷争的紧张节奏。
回溯《年轮》的诞生,2015年《花千骨OST发行采用了 “双黄蛋” 策略,张碧晨的女声版于6月15日推出,汪苏泷的男声版在 6 月 30 日上线。这种操作在行业内并非个例,类似于《知否知否》有胡夏与郁可唯版本,本应是和谐共生的 “并行宇宙”。然而,音乐平台在版权标识上的混乱操作,却像是往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连串的炸弹。网易云音乐始终如一地标注 “双原唱”,而 QQ 音乐的标签却如同随意摆动的风向标。7月23日,QQ音乐更是做出移除张碧晨版《年轮“原唱”标识,仅标注为“演唱者”,而汪苏泷版本仍保留“原唱”标签的迷惑行为,尽管数小时后恢复标识,但裂痕已然悄然产生。
从法律层面看,《著作权法》对“原唱”并未有明确的定义。音著协人士也无奈坦言:“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创作人与首唱者均可能被认定为原唱。” 如此一来,2015年那份尘封已久的合同细节,便如同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左右这场纷争的走向。汪苏泷曾经那句戏谑之言 ——“这首歌除了张碧晨,其他都是我的”,如今看来,竟仿佛有着某种神秘的“预见性”。
在这场版权之争中,音乐平台的操作只是表象,更深层次的问题,是音乐产业规则的模糊与混乱。以OST产业为例,2015年张碧晨版《年轮》凭借《花千骨》成功破圈,遵循的是 “剧带歌” 的传播逻辑。在国内影视制作中,音乐作为剧集的附属品,其制作预算常常不足总投资的 1%。词曲作者与演唱者大多只能收取一次性劳务费,鲜少能参与后续分成。这种“剧红歌红却难变现”的尴尬局面,就像资深制作人所感慨的:“指望把OST单拎出来赚钱?简直是天方夜谭!”
这种创作与演唱权益的割裂,在《年轮》版权之争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享有长期版税;而张碧晨虽凭借“剧用版”让大众熟知,音乐平台上其版本收藏量高达1400 万+,远超汪苏泷的近500万+,但她作为表演者所拥有的邻接权,却难以从后续的流媒体播放、翻唱授权中分得一杯羹。
此外,“双版本” 的风险也是OST产业的一个隐患。为适配剧情,OST常衍生多个版本,但行业缺乏对 “并行首发” 权益的约定模板。当《年轮》的两个版本从最初的 “艺术互补” 走向如今的 “版权互斥”,一旦收益分配规则缺失,再有旺仔小乔这样混淆“原唱”与“版权”概念,在直播间笃定“指认”原唱,同时还接受粉丝花抖币点唱《年轮》的“火星”出现,争议便如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如今,这场“年轮大战”呈现出“三输”的局面。汪苏泷背负“断人财路”的指责;张碧晨失去了以代表作进行商业演唱的自由;而那些曾在《年轮》旋律中寄存青春记忆的听众,只能无奈地看着心爱的歌曲,沦为规则漏洞与利益博弈的牺牲品。曾经,汪苏泷与张碧晨在聚光灯下携手演绎《年轮》的画面,如今看来,已恍如隔世。版权江湖再次以残酷的规则提醒着所有人,在流量与创作的天平上,情感共鸣竟是如此脆弱的砝码。而这场风波,也为整个音乐产业敲响了警钟,亟待各方重新审视与完善规则,避免类似的闹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