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轮》之争看:当“双原唱”遇上版权迷雾,音乐圈该如何破局
更新时间:2025-07-31 02:27 浏览量:1
近日,汪苏泷和张碧晨因歌曲《年轮》陷入一场舆论风波,“张碧晨告别年轮”“汪苏泷决定收回年轮版权”等话题接连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与热议。这场纷争,看似简单的原唱之争,实则背后隐藏着复杂的音乐版权问题与行业现象。
事情的起因是网红“旺仔小乔”在直播中坚称《年轮》原唱只有张碧晨,这番言论瞬间点燃了粉丝间的争论,使得《年轮》原唱究竟是谁的话题迅速升温。《年轮》作为电视剧《花千骨》的插曲,承载着一代人的青春记忆,张碧晨版本于2015年6月15日上线,汪苏泷版本于同年6月30日上线 ,两个版本均被收录在《花千骨电视剧原声带》中,在各大音乐平台,此前二者也都曾被标注为原唱。
随着争议的发酵,7月25日凌晨,汪苏泷方声明《年轮》为“双原唱”,并决定收回《年轮》授权,暂不授权该作品做任何演唱。张碧晨工作室则迅速回应,坚称张碧晨是《年轮》唯一原唱,摆出张碧晨演唱版本是首个公开发行并广泛传播的录音版本等证据,还指出当年受邀演唱时未被告知有其他艺人再版,合同中也无多版演唱者约定。
从法律角度看,“原唱”并非著作权法概念,法律主要区分“词曲著作权”与“表演者权”。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拥有词曲著作权,从创作根源上对歌曲有主导权;张碧晨作为演唱者,享有表演者权,对其演唱依法享有表明身份、获酬等权利。汪苏泷收回授权,是基于著作权人对作品使用的决定权;张碧晨主张唯一原唱和永久演唱权,是在维护自身作为演唱者的权益。
这场风波也反映出音乐产业在版权管理上的一些问题。一方面,作品权属源头与授权链条不够清晰,各方对权利认知存在误区,容易在多年后引发类似争议;另一方面,音乐行业中对于“原唱”等概念缺乏明确统一界定,仅靠行业惯例判断,在复杂的商业合作与版权流转中难以服众。
对大众而言,大家更在意的或许是自己心中认定的那个《年轮》的演绎者。张碧晨的深情演唱让歌曲随着《花千骨》的爆火而深入人心,成为很多人心中的经典版本;汪苏泷作为创作者,他的演唱同样饱含对歌曲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