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苏泷年轮被指抄袭蝶恋,央音乐评人:和声创作逻辑完全不同
更新时间:2025-08-03 21:57 浏览量:1
一首《年轮》引发的口水战,撕开了华语乐坛版权问题的遮羞布。这场闹剧背后,是音乐产业长期存在的权责不清、标准混乱的顽疾。
张碧晨工作室坚称"唯一原唱",汪苏泷方却收回授权。这种矛盾源于音乐行业对"原唱"定义的标准缺失。业内专家指出,原唱认定应该考虑三个要素:首次公开发行、获得版权方授权、具有市场认可度。但实际操作中,平台往往自行其是。
网易云音乐客服的回应暴露平台规则的随意性。"系统问题"四个字轻描淡写带过原唱标识消失事件,这种操作在数字音乐平台屡见不鲜。去年某平台就发生过因版权纠纷临时下架歌曲,事后解释为"技术故障"的案例。
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拥有著作权,张碧晨作为演唱者享有表演者权。法律专家表示,这两种权利本应泾渭分明,但现实中经常混为一谈。《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词曲作者有权决定作品使用方式,包括收回授权。
业内常见的"一女二嫁"现象加剧了这种混乱。同一首歌授权给不同歌手演唱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就像"一个姑娘许两家",迟早要出问题。2018年某热播剧主题曲就因双版本授权引发过类似纠纷。
网友制作的左右声道对比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邓柯的科普切中要害:音乐抄袭认定需要专业乐谱分析,不能靠耳朵判断。国内音乐鉴定机构的数据显示,近五年受理的300起抄袭投诉中,最终认定的不足5%。
华语流行乐惯用的"4536251"和弦走向成为众矢之的。这种套路和弦就像做菜的盐,谁都能用。周杰伦早期作品大量使用该走向,从未被质疑抄袭。专业音乐人指出,判定抄袭需要比较旋律、和声、节奏等多个维度。
张碧晨演唱的三首歌都是汪苏泷创作,这种深度合作在业内被称为"捆绑销售"。唱片公司为推新人,常会要求知名创作人为其量身定制作品。这种模式容易埋下日后纠纷的隐患。
合约细节决定权利归属。张碧晨工作室提到的"永久演唱权"需要核实具体条款。音乐产业合同通常包含复杂的授权范围和期限规定,2019年某歌手就因误解"永久"二字的意思,陷入长达两年的版权诉讼。
当平台可以随意更改原唱标识时,音乐人的权益就像沙滩上的字迹。这场纠纷最大的输家是《年轮》这首歌本身,它成了利益博弈的牺牲品。